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1年度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供应商定点库采购
1.2 采 购 人: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检测”)
1.3 项目概况:为加强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采购的计划性和统一性,做到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价格合理、质量可靠、服务优良,针对本年度省内中标的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项目,计划采购4个项目仪器设备,预估单个项目的设备采购费用不超过40万元,总费用不超过160万元。
2..采购说明
2.1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2 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
2.3 采购范围:针对本年度省内中标的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项目,计划采购4个项目仪器设备。
2.4 合同包划分:无包段划分
2.5最高限价:报价形式为各单项报价的综合比例报价,最高限价不超过100%。
2.6 计划工期:本次服务合同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仪器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2)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试验检测仪器供货合同业绩。
(3)信誉要求最低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询比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录高速检测官网(http://www.ahgsjc.com/)公司公告栏,自行下载询比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在高速检测官网(http://www.ahgsjc.com/)公司公告栏下载询比文件的,后续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3日15 时00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于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地点)。
6.响应文件启封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到后,采购人将于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地点)组织进行响应文件的启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启封会议。
7.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形式:银行转账
递交账号:087672120100330002507
开户行:光大银行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
备注栏填写:2021年工地试验室设备采购响应保证金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15 时00分
7.1供应商完成转账的银行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
7.2 转账证明上备注栏填写与要求的内容应保持一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高速检测官网(http://www.ahgsjc.com/)公司公告栏上发布。
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18号
联 系 人:黄 工
电 话:0551-63817770
2021年4月16日
